我盯着那张照片看了很久很久。
然后我给郑叔叔发了一条消息:“叔叔,祝你幸福。”
他很快回复:“谢谢小花。你永远是我的女儿。”
我放下手机,看着窗外的夜空。
十六年的人生,我从一个捡垃圾的小女孩,变成了现在这样。有学上,有饭吃,有衣服穿,有人关心。这些,都是郑叔叔给我的。
可我呢?我想救他。
我想把他从“坏人”手里救出来。
可他根本不需要我救。
他爱江叔叔。
爱到愿意被关在笼子里,愿意被锁链吊着,愿意承受一切。不是因为被迫,是因为他爱那个人,所以愿意把自己交出去,愿意让对方做任何事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